028.研究生院

关于2025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研通知[2024] 58  

关于2025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教学秘书、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5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按所在学科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且学位论文达到相应要求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部)可视情况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暂不公开学位论文与涉密学位论文申请。暂不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提出,并经导师同意、图书馆查新后,与学位授予材料一起报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最后报校学位办备案,具体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暂不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涉密学位论文的申请须在开题前提出,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申请流程进行。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安排

1. 学位论文前盲审

前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院(部)共同完成,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与监督;各学院(部)具体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前盲审送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送审依托研究生院指定的平台,送审截止时间:20241014;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送审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送审平台,送审截止时间:20241028

2.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答辩截止时间:2024129。各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一要求所辖学科各类研究生的答辩时间,但不可晚于学校所安排答辩时间。

3. 学位论文答辩要点提示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成员名单须经所在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位校外行业产业专家。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自己所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2)学术学位硕士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答辩须分别进行。

3)涉密学位论文答辩应符合涉密会议保密要求,答辩委员会委员需通过保密资格认证。

学位论文答辩须按各类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部)须严格答辩程序,严守答辩纪律、严把论文质量关。

三、学位论文撰写与提交

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印刷、装订。提交学院(部)审查的学位论文可简装,经学院(部)格式审查之后再正式装订送审。学校将对部分学科的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查的抽查工作,请各学院(部)和全体导师在研究生答辩前认真审查学位论文。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将最终印刷版本(不得为送审论文或答辩过程的论文)及其他材料按要求交至本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四、学位授予信息采集

根据国家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学校每年的学位授予信息均须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作为将来学位认证的依据。所有拟于20251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并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步骤为:登录http://webrecdoc.bjut.edu.cn/pyxx/login.aspx,进入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信息,录入相关信息后提交。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论文答辩完成后至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如未按时按要求录入,将会影响其学位信息报送。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需再次登录上述系统,打印《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本人签字交至各学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此表将存入研究生本人学籍档案。

五、信息查询与表格下载

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和流程相关材料可从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学位管理处下载,网址https://graduate.bjut.edu.cn/xwgz/xwgl/gzzd.htm

六、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应进一步细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管理,切实加强学位把关,不断提高论文质量。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行为和其他形式的学术不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具体工作安排,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