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研究生院

关于启动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6    浏览次数:

   

研通知[2024]46

关于启动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工大发2024〕2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11日在学校内网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启动各学院(部)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坚持两个原则: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应坚持师德优先、业务突出的原则;坚持分类认定、分级认定的原则。

2.保证选聘质量。各学院(部)应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招生规模与培养条件等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对各类导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规定不得低于学校基本要求。

3.明确具体要求。实施细则应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博士生导师的学术要求、校外人员申请我校兼职学博导师的学术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工作程序

实施细则的制定须充分考虑学科发展与培养实际,做好论证并广泛征求相关群体意见,经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学院(部)党政联席会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执行。

报送要求: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PDF电子版。

报送时间:8月30日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玉萍,杨震;

联系电话:67396359,67392070;

电子邮箱:yanyuping@bjut.edu.cn

办公地点:二教322,研究生院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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