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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

   

 研通知[2024]42

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通知

相关学院(部):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部署现就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与条件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基本要求严格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学科招生指标分配暂行办法》(工大发〔2021〕15号,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招生年龄的规定》(工大发〔2015〕25号,附件2)执行。

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按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体情况,统筹考虑现有博士生导师情况、拟招生计划数及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制定当年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导师招生资格年审条件。

同时申请两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导师、免审导师及兼职博导的年审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部)制定年审工作方案,并完成资审

1.7月20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制定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导师年审标准(含主持项目、高质量论文清单和重要成果标准等)形成年审工作方案,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电子邮件报研究生院备案。

2.720日至820完成学部(院)资审

个人申请720日起,申请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向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所在学部(院)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招生登记表》(附件3),并按照学部(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各学部根据需要,对上述登记表样式适当调整

学部(院)资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年审方案完成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

学部(院)公示。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须在各学(部)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820日前,各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的《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合格导师名单》(附件4)报研究生院

(二)学校公布年审结果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结果以“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形式公布。未登入招生学科目录的导师不能招收博士生(普通招生计划博士和科研经费计划博士)

三、其他要求

招生资格的暂停学部(严格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学科招生指标分配暂行办法》(工大发〔2021〕15号)中所列暂停招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其中上一年度指2023自然年度。

严格工作要求。 各学部(院)须按照年审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审核,并对本单位博导招生资格年审工作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审查不严,随意上报,一经查实,将按文件规定核减该学部(院)博士生招生基础计划指标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可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闫玉萍,杨震;联系电话:67396359,67392070

电子邮箱:yanyuping@b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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