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组织参加《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专题研修会

发布日期:2024-12-03    浏览次数:

研究生院组织参加《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专题研修会


近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由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这是我国首个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质量标准,首次明确了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和质量要求,首次明确了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学位以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培养定位和标准,具有重要开拓意义。

为了做好对《基本要求》的学习和落实,11月29日,研究生院组织参加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举办的《基本要求》专题研修会,相关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共二十余人参加研修。



此次专题研修会以“强化实践创新导向,促进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分类发展”为主题,邀请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解读文件要点并答疑,并特邀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介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分类发展的经验举措,包括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内容。

我校自1999年招收首批工程硕士,2022年招收首批工程类博士,目前已经具有5个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全部8个工程专业学位类别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2024年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中占比达到42%。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对工程人才的培养规格、层次和质量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探索形成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标准,以评价改革为牵引推动培养模式的迭代升级。下一步,研究生院将继续加强对《基本要求》的学习研究,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特色、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应实施细则,更新理念,以评价改革为牵引全面提升工程博士培养质量。


(文:高爱蕊、赵展;图:高爱蕊;初审:杨震;终审:高春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