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研究生院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1    浏览次数:


研通知[2024] 8号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部(院)、研究生秘书、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根据《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工大发〔202050号)的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国内、国际)学籍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网上注册:所有研究生于226日至310日完成网上注册。

现场注册:原则上于226日至310日通过自助注册机完成学籍现场注册。因科研实践等需要暂未返校的学生待返校后及时到学部(院)补充完成现场注册。

注:自助注册机部署地点及开放时间

1)第二教学楼3层楼道(308办公室对面)1台,全天开放

2)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西北角(学综楼4层)1台,工作日工作时间开放。

二、注册方式

网上注册:研究生凭学号和密码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更新个人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1)。

各学部(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学生电子注册情况(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填写“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和“定向委培研究生学习情况统计表及确认单”(研究生院通过邮箱发送至各学部(院)),于311日上午10:00前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现场注册: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自助注册机进行注册(操作说明见附件4)。

三、暂缓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研究生,须事先向所在学部(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提出“暂缓注册”申请。申请暂缓注册者,填写《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见附件5),提交到所在学部(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四、注册要求

1.所有在读研究生须在注册时段完成学期注册(含网上注册和现场注册)。

2.为保证学生管理的规范性,请每位学生注册前仔细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如有空缺或修改,请务必补充完整,确保无误。

3.请欠费研究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携带缴费凭证到所在学部(院)注册,无故未按时交纳学费的研究生不予注册,按《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培养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未注册的研究生不能参加本学期的教学活动。

5.研究生(含定向委培研究生)须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校注册并参加学校的各项科研教学活动。导师须及时了解所指导研究生的到校及学业状况,加强对定向委培研究生的学业指导和督促。

五、报送时间

请各学部(院)研究生秘书于2024311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核对并填写完整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部(院)公章、主管负责人签字)上交至研究生培养改革办公室(中国研究生)和研究生培养资源建设办公室(国际研究生)。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改革办公室:常宝英,67392380

研究生培养资源建设办公室:毕旭东,67396079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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