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知[2023] 1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2021-2025)》《北京工业大学综合改革方案(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深化推进学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充分激发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实践性与探索性较强的改革和研究成果,学校启动2023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坚持内涵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聚焦人才培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大力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的水平。
二、立项范围
针对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研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创新改革,鼓励与其他高校、行业学会、校内部门之间联合申报。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研究;
2.“双一流”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
3.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及其质量保证研究与实践;
4.本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5.协同创新、跨学科及联合培养机制研究;
6.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研究与实践;
7.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8.研究生课程考核与管理机制研究;
9.研究生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研究;
10.研究生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实践体系研究;
11.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研究;
12.科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13.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14.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研究;
15.研究生教育教学信息化研究与实践;
16.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与监管机制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我校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等。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位老师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最多可以参加2项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4.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预期成果。
5.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省(部)级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我校已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重复。
四、项目周期和成果要求
1.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两类。重点项目资助5万左右、一般项目资助2万左右。
2.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并提交进展报告。
3.成果要求。项目结题应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并至少取得一项具备工大特色的相关教研成果(校级及以上或学会的教学成果奖、教改论文、重大推广应用、其他同等水平的知识产权等形式)。若发表文章,须标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若立项研究期间荣获校级及以上或相关学会的教学成果奖,提供获奖的相关资料后,可免结题。
五、立项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人填写《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于2023年4月14日前报所在学部(院)。
2.二级机构审核。二级机构审核后,填写《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若二级机构有特别推荐,请在汇总表注明。于2023年4月18日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至研究生院。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4.项目管理。对于公示通过的立项项目,项目主持人按照研究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并按期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及结题成果。拨付资助经费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联系人:纪登梅
联系电话:67392380
邮箱:ypy@bjut.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