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研究生院

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各学部(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北京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中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要求,正常学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内(直博研究生在第五学期内,硕博连读与专硕攻博研究生在第七学期内)完成开题,从开题到答辩的时间应满足博士不少于二年,硕士不少于一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9级硕士研究生、2019级博士研究生(含2019级硕博连读研究生)、2018级直博研究生、2020级专硕攻博研究生务必在本学期末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包括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流程。

2.以往应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但目前仍未完成的研究生(含已完成开题报告但未完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环节录入的),请于本学期末下学期开学前务必抓紧时间完成。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论文开题环节按研究生开题申请—导师审核—学部(院)审核依次进行;其中“报告评价”须在导师审核通过后填写。

4.2021年2月28日将关闭以上两类研究生的开题录入,上述研究生将不能再录入开题相关内容,且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开题的研究生将影响其按期毕业。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是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申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一环,对后续的培养环节、学位授予均有影响,且学位论文开题、中期、答辩各环节的及时录入与按时完成,也将计入各学部(院)的绩效考核中,请相关工作人员、导师与研究生予以重视。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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